李娜也遇到了“李鬼”——1月4日晚,实名认证的博主“刘文华律师”发微博称“领事证明,李娜退出中国国籍”,并附上了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2020年12月24日签发的图片,图片显示李娜已移民到釜山。坐拥80多万粉丝的“知名律师博主”此言一出,网球明星李娜自然成为联想对象,消息也迅速冲上了热搜榜第一。
好在假的真不了。李娜团队很快辟谣,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作了回应,对别有用心人员非法盗用个人法律文件并在网上传播炒作的行径予以谴责。诡异的是,事发后发布者不仅没删除这条微博,还大言不惭地再度发文:请注意!此李娜非彼李娜,同名同姓而已。好一招“混元太极拳”,抬手就把锅甩给了围观群众。言下之意:我没含沙射影,全怪网友想象力太丰富。
利用“同名模糊效应”吸引眼球,靠抹黑公众人物蹭流量,这种打擦边球的碰瓷行为,不过是明眼人都看得穿的小心思,但凡有是非观的人都分得清对错,坐拥数十万粉丝的律师更不应该这么做。可惜截至目前,“刘文华律师”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还能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发微博,“提醒”网友、臧否时事、风轻云淡,从容飞渡舆论漩涡。
有网友在留言中质问:“你配做一名律师吗?”配不配另说,但“刘文华律师”确实给人一种凭专业本事免于造谣责任的感觉。这也正说明互联网时代造谣抹黑的成本过低,无论是法律的认定和追责,还是道德谴责的舆论压力,都不足以起到充分止恶的震慑作用。
法律和舆论的缰绳失之宽松,后果很可怕。李娜作为顶级运动员尚且“辟谣跑断腿”,对造谣者无可奈何,而普通人则更无法承受被造谣之痛。杭州“取快递遭偷拍并被造谣出轨快递员”的受害者吴女士,自称生活、工作、健康全面崩溃,但造谣者郎某和何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了9日后,很快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上。遭遇公开以来,吴女士的微博一个星期能收到千余条留言,都是来自和她有相同遭遇的女性。她们大多在小城市生活,20岁出头,刚步入社会,甚至还有年仅18岁的学生,谣言在她们所处的社区或是学校内流传。她们无法倾诉也不敢报警,有的父母无奈地说“认栽就行”,“要是去报警全都扩散开了,大家都知道了很丢人”。受到伤害的人群,比想象的要庞大。
好在司法界和学术界的介入没有停止。吴女士的案子已经从刑事自诉转为公诉,2020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立案侦查。专业人士解读,检察机关从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性出发,对于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提起公诉,体现了鲜明的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角色立场。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的“知名律师”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是否侵害了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此事件也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值得深入探究。
在公共话语空间营造保护受害者、严惩造谣者的氛围,同样重要。在网络便利度极大提高的当下,造谣的工具成本不断降低,要把造谣者的违法成本提上来,网络空间才能清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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