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深圳市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记者获悉,深圳将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租房积分入户政策与购房享受同等待遇,优化租房积分入学政策。此外,还将实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差异化,职工在市租赁平台办理租房登记备案,可享提取优惠等。
深圳市“租房积分入户入学”政策,让“租购同权”成为现实,确实能保障租房群体享有一定的市民化权利,但笔者认为,此举也只能是权宜之计,只要改革户籍制度,彻底“剥离”户籍上原本附加的医疗、教育、养老等一些社会福利功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才能让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到租住地的市民化权利。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镇。根据各地现有落户政策,外来人员一般只有买房才能在城镇落户,进而享受当地医疗、教育、养老等市民化权利。然而,许多城市日益高企的房价,让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望“房”兴叹,他们只能在城镇租房生活。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由于租房享受不到当地的市民化权利,给租房群体在孩子上学、医疗及养老保险等方面带来诸多的困难。再加上城镇生活成本加大,一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不得不离开城镇返乡。
深圳市“租房积分入户入学”政策,让这部分租房群体又看到了希望,因为可以通过租房积分入户入学,享受当地的市民化权利,让他们有了归属感,也解决了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这样,能将一大部分居住地相对固定的流动人口,逐步转化为城镇常住户口,不仅便于日常人口管理,也为城镇建设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障。深圳市此举,可以说在日益激烈的“抢人”大战中很有竞争优势。
其实,国办2016年下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就明确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等。这为“租房入户”提供了政策依据。可以预见,租房“赋权”时代正在到来。然而,租房“赋权”也存在缺陷和弊端。不管是“租房积分入户入学”,还是“租购同权”,都赋予了房屋在产权之外更大的附加价值,这样,往往会导致房租价格的高涨,甚至会带动学区周边城市房价的进一步上涨。最终外来务工人员因租不起房而选择离开城市也不是没有可能。此外,“租房落户”还有可能造成户籍管理上的混乱,如果流动人口在城市落户后因种种原因离开后又没有迁移户口,就会形成大量“空户”而难以管理。
“租房积分入户入学”,有可能会落入户籍原先附加诸多社会福利的功利化窠臼,从而使城镇房屋的管理变得复杂化。从长远来看,解决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化权利,户籍制度改革是必由之路。在“剥离”户籍附加的一切社会福利功能后,可以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通过身份证的数据化管理举措,只要流动人口在城镇就业或自谋职业登记后,就能享受当地的市民化权利;如果离开城镇后撤销登记,将不再享受当地的市民化权利。这样,既免去流动人口为享受权利频繁转移户口的奔波之苦,也能避免户籍“随意”迁进迁出造成的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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