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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新规出炉 送给青少年的春节大红包
2021年02月10日 14:16:38 来源:东方网 丁慎毅

  2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推进主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网络直播中违法违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是网络直播的乱象并未彻底消失。由于网络直播门槛较低、盈利较高,某些直播平台任由主播穿着暴露、言语粗俗、行为恶劣,通过“送福利”、低俗表演、下流动作等方式吸引用户进行高额打赏,甚至诱导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所涉及的举报案例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利益,也为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次《意见》明确,对主播账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网络主播行为,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这是我国首次把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上升到法制层面。

  可以说这是送给青少年的春节大红包,更好更全面地保护青少年利益。不良网络直播对青少年的劳动观、审美观和是非观产生的不良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青少年看到有些网红主播动辄月收入10万元,认为其坐着动动嘴、不用上班劳动,就能发家致富。如果这种观念占据思想上风,青少年就会幻想不劳而获,必将萎靡沉沦下去。另一方面,网络直播主播素质参差不齐,传播对待社会、人生和情感的态度大多消极错误,青少年由于辨别能力较差,不但容易受到误导,而且其诱导的“偶像效应”造成了诸多悲剧。诸如“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彩礼”“90后贪污公款打赏主播”等社会乱象,把一些家庭拖进泥潭。

  今年6月1日起将新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从8个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部门根据保护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需要,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此次《意见》的出台,也是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提供保障。但是也要看到,这必然影响到一些一切向钱看的平台和主播的利益,平台和主播的分成可能因此减少了。必然会有主播铤而走险打擦边球,有平台揣着明白装糊涂消极监管。比如,一些主播为了规避监管,以暧昧的提醒,让用户通过QQ、微信私聊,通过开辟“第二战场”来损害青少年的利益。其所在的平台并非不知道,通过技术防范也并非做不到,但平台往往以技术问题和不容易监管来推脱责任。

  对此,监管部门要解决联合执法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网络直播作为典型的“互联网+业务”,具有融合性、跨区域及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如果没有多个细分行业管理部门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属地化协同监管及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协同治理,还是各自为战,主播和平台就会继续钻空子。同时,要加大对平台和主播违规的处罚力度,真正让主播和平台不再偏离法治轨道。

标签: 责任编辑: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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