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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就业”这件“天大的事” 夯实民生之本
2021年03月13日 10:47:1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搞活企业,才能稳定就业

  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关系着千家万户,与社会稳定休戚相关。须精准施策,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努力稳定现有就业,积极提升新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是保就业的载体、保民生的基础。而保市场主体的重点是保企业,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对中小微企业来说,“用工难”往往与融资难、产业链配套难等问题相伴而生。统筹考虑减轻企业负担,就要减负、稳岗、扩就业三管齐下。要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政府权力做“减法”、监管力度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上下功夫。搞活企业,才能稳定就业。

  化解灵活就业人士的痛点

  灵活就业现象的普遍存在,对于个体来说,显然是利弊共存的。利好的一面,是个体多了一份谋生甚至改变命运的机会。比如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岗位,因为入职门槛低,很多过去没有一技之长的人,也能通过努力获得可靠的收入。而其弊端在于,相对于更稳定的企业岗位,这些岗位在风险保障、养老保障等层面,存在明显的不足。

  在养老等更长远的利益保障层面,光靠企业是不现实的。目前灵活就业人士也可以自己缴社保,可是跨省转移接续等方面,存在客观的制度障碍。只有尽快消除这些障碍,才能给劳动者和企业更多选择空间。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两亿多人,这充分体现了市场的力量。2021年城镇新增劳动力约为1400万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增城镇就业目标是1100万人以上,要争取在实际执行中再多增一些岗位。在发挥好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促进就业作用的同时,政府要在医疗、教育、养老、劳动保护等社会保障方面下更大功夫,引导形成良好机制,同时依法加强监督执法。

  期待更多创新举措

  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需要通过实践探索新的破解方案。

  事实上,这一努力一直在推进。国家有关部门立足顶层设计,持续深入研究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法条含义的完善,在大学、科研院所设立专项课题,从国际比较和国内实践提取有益经验,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构建法律保护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勇于创新,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针对社保困境,有的地方通过在老制度中增减新内容,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职工社会保险,暂时解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保难题。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和工会组织也围绕职责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困境的破解。比如,针对劳动关系认定难问题,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在认定标准上强化实质要件、弱化形式合规,以判例形式,为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

  期待更多地方涌现出更多有效的创新举措,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蹚出新路,同时助力相关行业的数字化发展。

标签:就业;市场主体;劳动者;社保;劳动者权益保护;就业人士;司法部门;灵活;岗位;城镇新增劳动力 责任编辑: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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