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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立医院“特需医疗”只是第一步
2021年04月19日 10:32:06 来源:东方网 ​作者 何勇海

  近期,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和国际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将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其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登记床位总数的10%。还将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情况要向社会公示。

  由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不过,根据北京此次通知,为满足对外开放和建设国际交往中心需要,满足国内外患者多层次医疗需求,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向患者提供部分特需医疗服务。

  实际上,特需医疗虽然打着“人性化、个性化医疗服务”“多层次医疗服务”的旗帜,但其前身多为“外宾门诊”或“高干门诊”等,颇有些“特权医疗”的味道,有人戏称特需医疗是“为钱服务”,或“为特权服务”。如今的特需医疗,应该早就取消了“外宾”或“高干”的身份识别。

  尽管现在,特需医疗不叫那些名称,但是,能够享受特需医疗的患者,需要支付比普通医疗高得多的挂号费,如若要住院,其床位费据调查也是普通床位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由此不难看出,如今的特需医疗,恐怕仍是为部分高收入人群服务,这种特殊服务,无疑与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相悖。

  因此,北京此番发文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服务,显然是必要的。比如,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其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登记床位总数的10%;除特需夜门诊和特需节假日门诊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医师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量不超过医疗机构出诊单元总量的10%。

  总之,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规模和质量不受影响下,公立医院才能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如果特需医疗影响了基本医疗,则是本末倒置。前些年有报道称,一些老专家退休后不再出普通门诊,普通医生也抢着出特需门诊,导致普通门诊的号难挂,即使是小病,普通患者只得花大价钱看特需门诊。

  当然,发文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只是走出第一步,还没走到理想境界。不少有识之士早就指出,这几年的医改既然强调公益性,就该让特需医疗、VIP病房退出公立医院;医改既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就应把为少数富人服务的特需医疗交给民营医院做。这些声音都值得倾听。

标签:特需医疗;医疗机构;特需门诊;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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