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每个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说布置作业和学习要用。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五河县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规,责令退费并通报批评。蚌埠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督查考核等部门举一反三开展学校违规乱收费专项督导,对全市1600所学校进行了摸排。
在教育信息化时代,学校推行现代教育理念,探索“互联网+教育”这一新模式,本无可厚非。但是,学校以“教学”为名,硬性要求家长购买平板电脑,未免太强人所难,更有勾结商家逐利之嫌,严重损害了学生合法权益和教育公信力。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具、报刊杂志等。学校因教学需要确需购买的,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教学创新应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该中学的做法显然违背了自愿原则,理应查处。
在笔者看来,学校公然推销平板电脑,主要还是学校与学生之间权力地位悬殊所致。在家校关系中,学校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家长、学生有求于学校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使得一些学校不断放大“教育权”,将其异化为逐利的工具,既与教书育人的本意背道而驰,也容易滋生腐败。
事实上,这并非个别现象。不仅是五河县育英中学,此前河南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浙江嘉兴部分学校等也以推广信息化教学为由,向家长推荐平板电脑,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这说明功利的教育思维,已经侵蚀了某些教育从业者。有关部门对此不能批评教育、退费了事,必须正本清源,让走偏的教育回归正道。
对此,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一方面,端正学校教育理念,破除教育功利化心态;;另一方面在学校收费政策上做规矩,教育收费要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建立更加严肃的问责机制,不再让“乱收费”伤害教育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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