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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轮椅的女硕士当不了教师,标准是否带病?
2021年05月04日 12:14:50 来源:红网

  近日,重庆女子邹蜜在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时,已通过笔试和面试,却因下肢残疾被卡在了体检环节。邹蜜向当地教育部门、残联反应,得到的答复是:这是规则,没法改变。

  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来进行体检筛选本无可厚非,但这样既有学历又有能力,仅仅是因坐在轮椅上而被教师行业拒之门外,是否过于不近人情?虽说教师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标准的严格性,但教师最重要的责任难道不是传道授业解惑吗?为人师表,不是应当更加看重教师的品德修养和学术水平吗?这绝不仅是个例,在全国多个省份也存在类似规定,不禁让人反思,这种带病的标准是否该改改?

  自2000年9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颁布后,各地开始了自行制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6年,重庆市印发的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者等均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不能从事教师行业。邹蜜大二不幸遭遇车祸,下肢残疾,只能坐轮椅,显然无法通过认定标准。但仅从这短短的几行标准中便能看出,其制定者对教师行业标准认定的傲慢态度,以及对时代发展下催生的教师新业态的闭目塞听。依托发达的现代科技,教学方式也在与日革新。借助一些新技术,邹蜜们完全可以正常胜任教师行业。当身体缺陷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时,我们没有理由因为对方特殊的身体条件而为其设限,政策制定人员适时就该检查反思,听取社会各界呼声,及时修正不恰当的条例。

  中国平均每15个人中就有1个残疾人。尽管我国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善,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明确提到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制度,但落实到社会具体实施层面却存在极大的弹性空间,以及暗藏着的歧视。因身体因素,残障人士面临的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邹蜜大二因车祸中断学业后,一直未曾放弃过学习,不仅通过网络学习完成了本科教育,拿到了国外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并开始了校外培训工作,为适应行业规范,她于2018年参加了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优于大多数常人的她却因体检标准而被拒之门外的结果让人心寒。我们不反对标准,而是反对标准背后的偏见。只要能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能给学生树立正确的典范,站着讲课、还是坐在轮椅上讲课并无差别。我们常说,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便是对弱者的态度,对待弱势群体,我们有责任深出援手,给予残障人士更多理解和包容,让他们的奋斗不再因社会成见而被忽视,让他们得以收获平等和尊重。

  我们呼唤人性化的认定,不仅仅只是本次事件所引发的有关教资行业对残疾人表述的修订争论,而更多期望唤起社会普遍的共鸣。影片《千钧一发》中有这样一句话,“他们如此吹毛求疵在你身上找缺陷,之后,你看到的只有缺陷。”残障的结果只是不幸降临到了他们身上,而我们并不知哪一天你我或许也如此。包容和尊重是一个良善社会人人应具有的美好品质,我们一样,都拥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机会和资源。我们希望以公平的观念去改革和完善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申请教师资格的机会与参与竞争过程的权利,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标签:轮椅;女硕士;教师;标准 责任编辑: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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