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首都机场一架准备起飞的飞机上,一名女子强行从经济舱闯入公务舱中,并躺在公务舱的座椅上,空姐耐心劝解时,她一直大声咆哮,且情绪激动,飞机只能被迫返回。随后公安人员将该名女子带离飞机。
最近几年,动车、高铁、飞机出现的霸座男、霸座女队伍越来越庞大,此次首都机场强闯公务舱霸座的霸座女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火车和飞机需凭票乘坐,对号入座,这是连孩子都知道的一个常识,霸座男、霸座女明知故犯,坐在自己喜欢坐却不是自己的座位上,这本身就说明霸座者无视社会规则,公德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但是霸座现象的屡禁不止,根本的原因还在于霸座的违法成本过低,执法部门对霸座的惩罚力度太轻。
火车票和飞机票就是一份运输合同。霸座首先违反合同法,不听劝导继续霸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扰乱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在禁烟区吸烟;(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上述条例的,由民航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霸座涉嫌违法,可是不少霸座者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遇到霸座者,有的乘务人员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劝说“霸座女”无效后,竟安排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霸座乘客到隔壁车厢就座。这种“软的挖一锹,硬的拖过去”的做法,不啻是对霸座行为的一种默认和纵容。2018年9月,轰动一时的G6078次列车上的霸座女周某某也仅仅被衡阳铁路警方处以200元的罚款。
正是因为对霸座的处罚往往都是隔靴搔痒,没有让霸座者有切肤之痛,实际实施行政拘留的比例非常低,导致违法成本过低,违法行为的发生率自然就会增加。首都机场这位自称是北大法律系的霸座女,在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她说:“我是首都机场民警,我现在告知你,你现在已经被机长拒载了,你现在可以跟着我一起下飞机吗?”她居然充耳不闻,镇定自若,甚至干脆闭上眼睛,盖上毛毯装睡,其之所以如此嚣张,就是因为她很清楚只要她坚持,机场方面最后都会妥协,即便不让她霸座,也不会把她怎么样。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现行法律对霸座行为的惩罚力度偏轻,不能让违法者对法律心怀敬意。
只有当场将霸座者“拿下”,才能堵住文明的“破窗”,进而形成“不以恶小而纵容”的社会风气。首都机场公安人员果断处置霸座者,既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对霸座者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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