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实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宣传和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明显上升。
日前,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在长阳路许昌路口开展执法工作。记者在现场发现,非机动车通行秩序井然,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能够佩戴安全头盔,特别是快递、外卖小哥的头盔佩戴率更高。但还是有部分骑车人因未戴头盔被民警拦下,却并不都罚款。
据介绍,正是采用了“教育处罚并行”,上海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才明显上升。据杨浦交警支队民警倪嘉辉介绍,为配合《条例》施行,杨浦交警支队在辖区多个路口设立执勤宣传岗位,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用手机打电话等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告知提醒,督促驾驶人改正。这种耐心的提醒和教育,加上对顽固不化者的处罚,使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增强。
骑行不戴头盔,始终是交通出行违法违规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这说明一些人主动预防伤害的意识较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可以依法“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一下罚款” 。
但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让骑行者懂得佩戴头盔这个基本常识。对此,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大场派出所民警张志勇想了个办法。他在手机里存放了30余部不同类型的宣传视频,其中既有安全佩戴头盔、礼让行人、路口让行等的宣传片,也有非机动车伤亡事故的警示教育片。他用“30秒微教育”,以直观的视觉冲击对违章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让群众自觉自愿遵守《条例》。
如今,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但只要观察就不难发现,戴头盔者却很少,给交通出行带来隐患。而面对戴头盔总是“摆摆样子”的骑行者,如果一味罚款,只能治标不治本。而上海交警的创新执法,让“戴头盔”不再难,就很值得借鉴,因为这是让骑电动车戴头盔入脑入心的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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