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友“马库斯说”在微博的发帖引发网友热议。“我们这儿的游泳馆更衣室每天都有女性带儿子进来,不止一个!都是十多岁的!……”。“游泳馆更衣室每天都有女性带儿子进来”的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昨天,快报官方微信、橙柿互动App推送了报道后,网友几乎一面倒地谴责这种行为。
妈妈带着儿子进女公厕,或者进游泳馆的女更衣室,就会让正在方便或更衣的女顾客非常尴尬,感觉自己的隐私被侵犯。其实,即便站在孩子的角度,这也是非常不恰当的行为——女性裸露的身体,同样也给男孩带来不当刺激。再者,3-6岁正是性别教育的最佳时期,作为孩子性别教育的第一人,父母岂能回避这个责任?
网友纷纷谴责“妈妈带儿子进女更衣室”,但是,我们也不应以偏概全,忽略当事人的行为动机。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妈妈,都不会故意做出让大家尴尬的事,她们之所以带儿子进女更衣室,也非常无奈,因为此举完全是为了孩子的安全。要知道,单独把未成年人的孩子放在游泳馆更衣室或公厕外,是至孩子的安全于不顾啊。
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安全,这是父母的首要责任;而不让未成年人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这是保护孩子安全的底线。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也能理解涉事妈妈的无奈。设身处地地想一下:换做你是妈妈,你会让才四五岁的儿子单独放在女公厕、女更衣室外吗?说到底,这就是为了安全。
那么,有没有兼顾安全与性别的万全之策呢?当然有,它就是公厕建“第三公厕”,游泳馆建“第三更衣室”。一旦这些公共设施满足了需求,就可以避免公厕、游泳馆里的性别尴尬。因此,我们与其谴责“妈妈不懂事”,倒不如督促运营者完善服务,把“第三更衣室”当成游泳馆建设的标配。
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就已明确提出了要求:城市中的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均应设置第三卫生间。现在看,也非常有必要将“游泳馆”纳入设置第三卫生间的外延。
站在道德的高度,怀揣着“正义”,义愤填膺地谴责妈妈带儿子进女更衣室,这是很简单的事。然而,如果不能解决“妈妈们”的后顾之忧,不按规定建足够的“第三更衣室”、“第三公厕”,满足公众的小众化需求,那么,谁来管一管公厕或更衣室里的性别尴尬?还依然是一个无解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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