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覆盖义务教育全流程,内容极其详尽,包括机构资格审批、上市融资、超前超纲教学、教育收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暑期托管、课后服务等诸多内容。
“双减”文件的“靴子”落地,其实早在预料之中。
随着国人对教育的日益重视,在“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刺激下,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蓬勃发展。但现实中,校外培训不断异化成升学竞争教育,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家庭经济负担增加,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倘若任其滋长,将严重影响、搅乱教育生态。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在依法规范校外培训上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今年,教育部把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重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也连续出手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分别予以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6月份,教育部还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做到“专事专管”,彰显了依法规范校外培训的严肃态度。
校外培训的虚火之所以一直难以有效降下来,其客观存在的“刚需”不容忽视。因此,《意见》指出,必须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内“吃饱”“吃好”。
“双减”是一项系统工程,还需要相应的系统治理。除了作业和校外培训之外,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同样要作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在强监管时代,校外培训机构也应有“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严格规范经营,加快转型成为国民教育的有益补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校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培训机构回归有益补充的定位,共同构建起良好的教育生态,何愁不能回归“立德树人”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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