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加快缩小收入差距”,是“十四五”时期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八个“创新性突破性重大举措”之一。《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调“全面打造‘善行浙江’”。这就要求我们努力推行“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和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什么是第三次分配?为区别现有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有学者把“慈善事业机制”称为“三次分配”机制。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商群体庞大、民间财富丰沛、自古义利并举的浙江,有条件在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方面进行探索。
浙江有浓厚的慈善文化和社会氛围。就在前几天,杭州一对父女骑电动车被烧伤后,短短两天时间,包括“钱报善基金”在内的各界慈善组织,就募捐到超过200万元的善款,为这个陷入困顿的家庭送去有力支撑,展现了“善行浙江”的温暖。这样的例子,在浙江并非个案,而是经常见诸媒体报道。
“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饥者食之,寒者衣之,不澹者振之”。友爱互助、帮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性光芒,更是人类社会的德性所在。
事实上,慈善不仅能激发和强化人的恻隐心、同情心和责任心,仁化善化人性,还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和经济制度,是社会财富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基础上,通过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帮贫济困、参与兴办公益事业的三次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利他就是利己。真正的大企业家多是大慈善家,像陈嘉庚、邵逸夫、曹德旺等都秉持财富为社会共享才最有价值的信仰,乐善好施,慷慨捐赠,让金钱为幸福人间工作。
近些年来,我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涌现出不少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和由其推动的慈善项目。比如阿里巴巴集团公益集群、“传化·安心卫生室”等。但总体来讲,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慈善公益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要让第三次分配助力缩小收入差距,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我们还需要从体制机制到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加强探索。
弘扬慈善文化。借助现代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我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和有关法律法规;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和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大力表彰为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浓厚慈善氛围,营造慈善风尚。
完善慈善制度。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和“数字慈善”;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确认公布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为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提供便利;借鉴信托业务模式,大力发展慈善信托,对委托人财产进行专业化管理,助推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大慈善力度。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逐步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支出比例;引导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慈善事业,鼓励高收入者和企业家积极回报社会;常态化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捐赠活动。
强化慈善管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登记、慈善信托备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等信息;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日常监管,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健全慈善组织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增强慈善行业公信力。
善行者善来。让“善行浙江”骀荡共同富裕示范区。
【作者为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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