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级相关试点时予以倾斜支持、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开展先行试点……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一大波激励支持政策蓄势待发。这些令人“眼红”的奖励并不是“雨露均沾”,而是侧重于流向那些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干出成效的设区市、县(市、区)。
好局面是干出来的。地方政府、党员干部的干劲,既依赖内在理想信仰的支撑,也需要正向的外在激励。从《通知》内容看,今年这些激励奖励不仅有真金白银的“大红包”,更有改革先行先试等政策“大礼包”,体现了“能者居之”的鲜明导向。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者,这是绝对的政策利好。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一域发展推动全局突破,用挣来的激励“踮起脚尖摘桃子”,将更好地凸显打造“重要窗口”、推动共同富裕的工作重点,切切实实造福一方百姓。
不要小看这份激励。它体现的不只是奖优罚劣的导向,更关乎从举措到实效的闭环管控。用《通知》的话说,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是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完善督查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举措。
我们现在很强调闭环管控,强调督查。但是,如何督出实效、形成闭环?关键是督查之后要有相应反馈。督查结果不好的,要给予负向反馈;督查结果好的,要给予正向激励。如此,才能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在这方面,负向反馈和正向激励都很重要。如果只有问责而没有激励,督查便容易沦为“不能承受之重”。督查后的激励,侧重的是让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吃果子”,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有效的督查激励机制,能够突出关键任务,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势必更能调动和激发各地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面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光荣使命,浙江肩头的担子越来越重,各项工作都需要尽快创新突破,取得实效。这就更需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瞄准真抓实干的“靶心”,鼓励大家甩开膀子干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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