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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应力戒对中央督察“依赖症”
2021年09月12日 09:36:38 来源:东方网 徐林生

  关上窗户还能闻到臭味,苍蝇蚊子多到吃饭时能飞到嘴里。过去几年,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大白塔村的村民,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给村民带来困扰的是倒在田间的污泥。这些污泥是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违法倾倒的危险废物。2015年以来,公众向相关部门举报了14次,但一直未受到重视。

  9月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涉及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五省和两家央企相关问题,上述案例是其中之一。通报称,“四川省遂宁市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据了解,涉事新景源公司是遂宁地方企业,几年间,非法直接倾倒或填埋污泥累计10.5万吨,造成老池镇19处地块受污染,面积共计193.9亩,其中基本农田115.4亩。现场两个坑塘污水取样检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分别超标20.4倍至122倍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景源公司非法处置污泥以来,持续有群众举报其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了解,但结论是“举报不实”,不了了之。当地镇政府曾致函上级要求查处该企业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却不闻不问,放任问题长期存在。2020年11月,四川省级环保督察组进驻遂宁期间,群众再次举报,问题依然未得到及时解决。而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察前期调查时,只来了一次,便揭开了盖子,且将企业违法行为抓了个现行。

  环境违法事实显而易见且长期存在,公众举报持续不断问题却悬而未决,导致污染范围越来越大、危害越来越严重、群众意见越来越强烈。而中央环保督察组一“出手”,问题便迎刃而解,说明这些地方的环境治理,一定程度上对中央环保督察产生“依赖症”。背后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有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二是有人与利益攸关方沆瀣一气,涉嫌违法。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为此制定了完善法律法规,构建了完备监管体系,组建了专职监管队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有责任依法处理各种环境违法案件。但是,从近年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看,许多案情并不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最终仍需依赖中央环保督察解决,令人遗憾。

  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根本性扭转我国环保严峻形势的有力举措。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地方环境治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不过,中央环保督察巡视的次数、范围、人员、时间毕竟有限,能够其入“法眼”的违法案件也很少。因此,环境治理工作应力戒对中央环保督察“依赖症”,各级政府要有政治担当,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才是依法行政、解决各种环保违法问题的最佳选择,没有之一。

标签:督察;环保;环境治理 责任编辑:董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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