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要发挥好国有企业的主力军作用。
国有企业是奠定物质基础的主力军。共同富裕是建立在国家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的富裕。一个国家若没有强大的社会生产力,没有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基础,何来富裕,更谈不上共同富裕。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发挥社会主义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国际竞争中尽可能多地赢利,提供更多的、可供全民分配的产品,让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为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对短期需求减弱及外部经济的周期性危机等发展瓶颈,经济必须转型发展。对于那些关系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收益小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需要靠国家投资来带动其他方面的投资,这种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才能得以实现。
国有企业是推动协调发展的主力军。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国有企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的体制机制,使企业改革发展与人民福祉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进一步发挥基础性、公益性、保障性的重要作用。一是国有企业服务民生事业。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能够优化民生服务供给,推动能源、交通、通讯等公共服务降成本、减负担、提品质、优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二是国有企业推动协调发展。通过产业帮扶、项目帮扶、就业帮扶、资金帮扶等手段,帮助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快消薄和发展壮大县域及村级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是实现共建共享的主力军。国有经济创造的经济财富,源于国有资本、资源的投入,源于劳动者智力体力的投入,正是由于这种属性,创造出的经济财富才可以为全民所共享。这种共享不是平均主义的共享,而是在作为全民这一整体概念基础上的国家占有、支配、使用为其形式的共享。国有企业的做强做优做大,在税收缴纳、利润上缴或是利润分红以及股权减持或是股本划转到社保基金等方面,都对居民收入分配发挥着重要的平衡作用,是减小收入差距、维持收入分配相对公平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是实施充分就业的主力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就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企业是就业需求的主体,是就业岗位的主要创造者。国有企业是就业岗位创造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更高质量就业方面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一方面,国有企业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竞争力,努力提高就业的质量;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加大新产业的探索力度,开辟经营新业态、新途径、新模式,拓展出新的就业岗位。
【作者为绍兴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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