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为消费者护航,让更多的人“敢消费
2022年03月16日 07:40:00 来源:中安在线

  又是一年“3·15”。这些年,小到一件衣服,大到住房、汽车,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上取得了长足可喜的进步。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消费环境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漠视法律底线的商家、不法分子在食品药品上动手脚,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部分网络商品和服务存在质量缺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虚假宣传等问题;大数据杀熟、隐私数据被泄露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公众质疑与担忧......消费者保护事业还任重道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一方面,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既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必然承诺,更是提高供给质量的有效实践。另一方面,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从消费已成经济增长主动力的趋势来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重要,应成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

  那么,如何维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需要各方齐心协力,构建消费者保护共治体系,协同改善消费环境。首先,企业要扛起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自觉诚信守法,才能从源头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减少市场风险和消费纠纷,从长远赢得市场竞争。行业协会商会要真正对企业负责,发挥好自律作用,督促企业积极提升消费品质、化解消费纠纷。

  其次,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职责,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把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协同起来抓,通过抓监管、抓维权来优环境、促发展。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司法为民,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市场监管,全力破解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当然,消费者自身也需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提升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使命光荣、责无旁贷。只有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才能促使越来越多的人“愿消费”“敢消费”。

标签:服务质量;消费;消费纠纷;消费维权 责任编辑:李心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为消费者护航,让更多的人“敢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