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优化金融服务”“强化县域银行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农村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和居民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借助金融服务促进农村消费的举措,受到社会普遍关注。
农村消费市场广阔,为农村消费提供金融支持更是一片新兴领域,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比城镇居民增速高2.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为7.8%,比城镇居民增速高3.4个百分点,较快增长的收入和强烈的消费意愿,为发展农村消费金融提供了支点。近年来,农户消费贷款加速增长,在农户贷款中的占比也在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正逐渐成为农村消费市场的助推器。
与相对成熟的城市消费金融相比,农村消费金融发展速度相对较慢。这其中既有农村消费市场自身原因,也与金融服务对农村消费的激发效应还未被充分意识到有关。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征信体系尚未健全,金融机构难以通过掌握农户持续、稳定的收入控制贷款风险,因而没有足够的热情创新更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导致农村信贷市场不温不火。
实际上,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生活和居住环境普遍改善,越来越多的人从城市回流农村,既带来了新产业和新职业,也带来全新的消费观念和金融理念。农村居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对家电、家居、汽车等大宗商品的消费需求逐步释放,他们也更愿意使用金融服务和产品,优化家庭整体财务安排。数字化技术的广泛运用也为农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可以说,农村消费金融发展正当其时。
发展农村消费金融需各方协同推进。金融机构是创新主体,需要精耕市场。一方面要根据农民收入和生活特点,改变传统授信审批和风险控制依据,制定出更适合农村消费者的贷款机制,提高消费者贷款可得性;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各地消费市场特点,增强数字金融能力,将金融服务嵌入农村的衣、食、住、行生活场景,推出更多综合性、差异化的消费金融产品。促进大宗商品消费的手段也需跟进。近日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各地陆续出台了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补贴等优惠政策,农村地区亟待相关政策添薪助力,与之配套的消费金融服务将会发挥更大作用。此外,还需要各方信用信息融合共享,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发展农村消费金融需增强消费者金融意识。要引导农村居民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了解正规的金融产品,远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民深入理解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理性消费,合理规划。
相关部门正着力促消费,金融机构越来越关注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农村消费潜力的配套政策还将出台。可以预见,农村消费市场将迎来新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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