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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食濒危鲨鱼,是无知更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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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6 10:55:20 来源:红网 作者:苏佳

  7月14日,网上传出消息称,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月15日,记者获悉,目前,四川南充市公安局森林暨食药环知侦查支队就此事介入调查。(7月15日 澎湃新闻)

  明目张胆地食用国家保护动物,是无知的体现,更是违法行为。该视频里的女网红画着精致妆容,手拿大块鲨鱼肉,大块朵颐地享受所谓“美味”。殊不知,这一行为已越过法律这条红线,无论是否知晓该鲨鱼为濒危鲨鱼,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网红为夺取流量而不惜“剑走偏锋”已不是第一次,游走在法律及道德的边缘,挑战着大众的底线。因连麦宣传反诈信息而走红的反诈老陈在与女主播连麦时对女主播进行性特征暗示,尽管后续做出道歉,但已说过的话难以收回,给当事人造成的心理伤害难以磨灭。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大众的眼光也是雪亮的,一切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都必将引起大众的唾弃。

  网红拍摄视频并无不妥,但作为公民,必须严守法律这条红线,一旦做出违法行为,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知不是违法的借口,要想真正吸引大众关注,不能依靠哗众取宠的低俗吃播或一时口快,而应坚守法律与道德,以此为基础,创作高质量内容视频,才能在网红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同时要思考,为何这类内容的视频能顺畅地发布传播、如此骇人的视频能吸引到广大粉丝。视频得以广泛传播,是多方失责的结果。首先,视频所依托的发布平台没有尽到相应责任,任由此类涉及违法行为的视频广泛传播并持续更新。再次,是大众的持续关注给了网红们做出更过分行为的胆量,同时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及时举报制止该网红的违法行为。此类视频得以广泛关注,是部分观众缺少基本素养的体现,该网红已借助此类视频集聚百万粉丝,不禁令人惊奇,有如此猎奇心理的大众竟如此之多,法律意识如此薄弱!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红也非法外人员,对待此类违法行为应严惩不贷,相关部门也应联手及时整治网络环境,确保此类涉及违法行为的视频不再有生存空间,使网络参与者们多一份对法律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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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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