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对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了体系性、纲领性的强化。不少专家认为,这标志着我国对于技术工人的培养、使用、奖励等的基本制度框架和政策框架已经形成。
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意见》明确,要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此次印发的《意见》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对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了体系性、纲领性的强化。不少专家认为,这标志着我国对于技术工人的培养、使用、奖励等的基本制度框架和政策框架已经形成。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社会为广大技术工人提供了广阔的自我提升空间、技能展示舞台和交流切磋平台。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
但是,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看,我国技能人才总量仍然不足。面对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发展新形势,我国高技能人才还存在结构性短缺。因此,《意见》开宗明义提出,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培养是基础。《意见》从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部署。人才使用在企业,《意见》还强化了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对此,各地既要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又要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不断激活人才培养的一池春水。
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要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评价是人才工作的“指挥棒”。针对不少地方技能人才成长受学历、资历、论文、行政级别等限制的问题,《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要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包含“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以及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等。事实上,伴随着产改的推进、“新八级工”制度在企业的落地等,高技能人才发展的舞台正在变得越来越宽阔。
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要不断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机制。用好人才是发挥人才效能的关键。此次《意见》提出,要以技能为导向使用人才,通过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等一揽子措施和办法,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社会对技能人才的尊重、重视,切实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要建立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意见》提出,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等,让高技能人才拥有更多获得感、自豪感。近期,王树军、毛胜利、艾爱国、潘从明等大国工匠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体现了党对产业工人的高度重视,进一步营造了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黄金时代,也是技能人才成长的黄金时代。让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让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高质量发展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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