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无人机不能“想飞就飞”

字体:
2022-11-25 08:45:09 来源:中安在线 范德洲

  在无人机越来越普及的当下,行业的监管和规范却有些姗姗来迟。近日,家住国内某高层小区的李女士发现窗外悬停、疑似偷拍的无人机,引起不少人关注。近两年来,无人机偷窥行为、甚至无人机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有律师认为,用无人机拍摄他人室内生活画面,已经涉嫌侵犯隐私,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另有行内人士表示,我国尚未针对无人机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出台专门法律,希望能早日有法可依。

  作为普通民众而非法律专业人士,或许我们无法理解针对无人机的“专门法律”究竟应该有哪些具体要求,但是,无论如何,利用无人机拍摄他人室内生活画面,显然有着侵犯隐私的因素。仅仅着眼于这一点,这种行为,就已经违法,而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至于是利用无人机还是别的什么方式与平台,那只是手段问题,因而无法改变涉嫌违法的事实。就此考虑,无人机也必须及早走出“无人管”的怪圈。

  而比涉嫌侵犯隐私更为可怕的则是,无人机因为“无人管”而导致的后果,已经暴露得越来越多,而且程度也是日益严重。2022年8月12日晚,重庆永川人民广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架无人机突然失控从半空落下,先是砸断了行道树枝丫,随后砸中一女童头部。令人担忧的是,无人机伤人事件,远非孤例。

  显然,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思考,现实都是一再呼吁,我们必须尽早出台相应法规,将“无人机”纳入依法管治的范畴之内。而在出台专门针对无人机管理的相应法规之前,职能部门也必须有所行动,在已经能够依法管理的权限之内,针对扰民,甚至是伤民的无人机肆意妄为的现象,加以果断整治。可以这样说,依法整治不是万能的,但是,如果听之任之,无人机始终“无人管”的后果,显然更为严重。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注重“堵疏并重”,从商家与专家入手,加大宣传与引导的力度。我们不仅要重视无人机的技术操作培训,也应注重规范层面的引导与要求。让每一个购买、使用无人机的个体,都清楚地认识到,不仅成为无人机技术操作能手,更应知晓如何在道德与法律的框架内使用无人机。

  这样的引导,对于无人机使用者尤其重要。要想让所有的无人机不再扰民、伤民,所有的无人机使用者、操作者,不仅要认识到“我机有主”,更要做到“我心有主”。这样才能确保无人机飞得更高,飞得更远,飞得更安全。尤其是,当全国已经有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自己的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之后,肆无忌惮地“放飞”无人机,必然导致自己“吃不了兜着走”。至于因为肆意放飞无人机而伤人,那更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责任编辑:李心怡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