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笔者在乡镇走访时发现,个别乡镇多个村社存在农民建房超面积和非法占地违建的问题,由此引发的重复信访居高不下,成为信访化解工作的“烫手山芋”。
此类违建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点:房屋建造初期,在没有信访举报的情况下,乡镇及村社负责监管的干部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维,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群众举报时,违法建筑已“尘埃落定”,且违法建筑部分通常与房屋主体结构相连,若按规定拆除,必然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导致只能以罚款或没收后以返租形式让当事人继续使用的方式进行处置。这样就带来3个弊端,一是处理方式蜻蜓点水很难让信访人信服;二是处理结果治标不治本,使得违法成本极低;三是“破窗效应”无限放大,引起众人纷纷效法,同时使得党委、政府形象受损。正因如此,相关信访多年来难以化解。
造成上述结果的根本原因还是镇村两级某些人员对监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片面地将监管当作维稳的手段,以为只要没有信访举报,表面风平浪静就无须监管,等到事态扩大,不但监管沦为“马后炮”,维稳效果也一言难尽。事实上,除了事后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外,监管工作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事前与事中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制止,以及通过适当的监管执行力度让群众看到效果,起到规范秩序和教育的作用。笔者在另外一个镇就看到可喜成果:“事前严管”宣传到位家喻户晓,“事中严惩”对罔顾禁令者强行阻止和拆除,“事后宣传”以反面事例广而告之,使得该镇近年来从无类似信访举报。
乡村治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犹如毛细血管般错综复杂。必须抓监管于日常全环节、全要素。平常要多走访,在家长里短中以心换心、以情换情,了解事情端倪,抓早抓小,犹如治病救人,“上医治未病,中医治预病,下医治已病”,防患于未然、扼苗头于萌芽。对于农民建房领域的监管,只有从审批工作开始规范透明、注重过程监管,才能做到标本兼治,使整个农民建房和谐健康有序,为乡村振兴构建极其重要的一环。
【作者为杭州市萧山区纪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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