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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屏就跳转广告”变本加厉,治“牛皮癣”还需猛药去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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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 11:25:26 来源:红网 自强 (湖南工业大学)

  明明上一秒打开的还是某社交平台,什么也没干,眨下眼,就到了某电商平台;试图关闭、退出,却找不到相关的按钮,只得划掉软件重来,第二次打开,手稍微有点抖,又跳转到了该电商平台……近日,开屏跳转广告再次引发热议。

  开屏“摇一摇”跳转广告,不是新事。2021年年底,“摇一摇”跳转广告,就曾引发过热议,当时如知乎、爱奇艺、wps、腾讯视频等的开屏广告都设置了“摇一摇”功能,当手机晃动到一定的幅度,就将跳转到相应的软件。如此变相强迫的做法,引发公众极大反感,从后续看,在监管部门的参与下,这些软件也或多或少进行了整改。

  而这一次的跳转广告,说是变本加厉都不为过。2021年时,起码手机晃动要达到一定的幅度,才会跳转,而本次,一些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晃动,甚至手机触碰到手机屏幕,都可以直接跳转到相关软件,可谓防不胜防。有网友略带嘲讽地说道“摇一摇进入第三方软件的速度,甚至比我打开软件的速度都快”。

  时隔两年再度归来,甚至套路都一模一样,装都懒得装了,到底打的谁的脸?刘瑜先生曾说过,“没素质背后是没规则”。这个道理同样适合于互联网企业,看似变本加厉的乱象背后,同样是规则的系统性缺失或失灵。

  变相强迫的广告跳转,严重损害公众的互联网使用体验和相关权益。不仅增加了使用的时间成本,这种“摇一摇跳转”以手机的陀螺仪和传感器数据的调用为基础,相应的还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并且,跳往商业网站的频繁化,伴随着越来越多人开启了免密支付,还可能增加一不小心“被动购物”的可能性,造成个人财产损失。此外,这种设置,对于老年智能手机使用者过于不友好。

  可事实上,我国关于互联网推送广告的规定十分清楚,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接受的方式”“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公众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装置,确保一键关闭”。

  今年年初,工信部就发布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度敏感“摇一摇”等容易造成误触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今年5月起开始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以显著标明关闭方式,确保一键关闭。

  明明几个月前才颁布了新规,却伴随着更加肆无忌惮的网络“牛皮癣”广告,表面的吊诡背后是规则的失灵。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当收益远大于处罚时,处罚不但没有了意义,还将会被化入成本中,由公众分担。时近双十一和年底,各电商平台都在冲业绩,平台将开屏广告与电商连接起来,为电商平台带来了极大的打开率和浏览量,购物转化率虽然不高,但在基数大的情况下,相应的转化销量也是可观的。因此,就算扣除被处罚的要素,平台依旧依靠广告赚得盆满钵满。稳赚不赔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知法犯法的电商平台与应用程序,看似玩弄的是公众,实则践踏着的是规则,反过来也将劣币驱逐良币,最终损害整个互联网环境。这也给监管者一定的启示:面对被短期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平台,在惩罚成本远小于其收益时,如何捍卫规则的严肃性?面对应用了各种新技术的“牛皮癣”广告,如何不让它钻法律的空子?公众除了默默忍受,是否就别无他法?能否能建立起检举各种违法广告的便捷渠道?这一切都呼吁着,面对执迷不悟的平台与电商,我们需要一次猛药去疴的大型整治活动了,需要真正为互联网空间“刮骨疗毒”,需要切实提高违法代价,让违法者真正“肉疼”,长长记性,也以儆效尤。

  当然,对于平台,可能也得三思。在公关日常化的今天,这样令人反感的垃圾流量不但不“好吃”,更严重损害企业形象。要长远发展还是短期利益?真该好好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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