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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鬼秤”要强化协同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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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5:48:07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何勇海

  3.7斤水果竟能称出4.2斤,500克的砝码称出750克……3·15前夕,“新华视点”记者走访发现,一种能够随意调节物品重量的电子秤频现市场。据了解,当前市面上流通的“鬼秤”,内置作弊芯片后能在“标准”和“鬼秤”模式间瞬间切换。所谓“鬼秤”还形成了一条改装、销售的地下产业链。(3月15日《中国青年报》转新华社报道)

  “鬼秤”是违规违法的产物。无论是杆秤还是电子秤,均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受国家计量法保护的产品,这类器具都有明确、严格的生产标准,而“鬼秤”显然属于不合格产品。根据现行计量法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无论是路边摊还是品牌店,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这是必须重申的法律常识。

  “鬼秤”是侵权的产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而“鬼秤”背后的经营者,为达到自身的非法盈利目的,在提供商品中,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欺诈消费者,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是对消费者本应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侵犯。而且,计量工具连着市场诚信,“鬼秤”横行,势必挤压守法经营户的利益,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市场交易的诚信秩序。 

  如何解决“鬼秤”的缺斤少两问题?首先应强化执法监管和源头控制,打压电子秤的无证非法生产、非法改装和销售空间。在监管中若发现“鬼秤”,相关部门应顺藤摸瓜,将幕后生产、改装者绳之以法,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行业禁入。据报道,电子秤作弊,主要通过更换芯片加装作弊功能来实现,有些地方探索在电子秤芯片中设置专门的识别码,在检定时能通过一定手段予以确认,可确保电子秤不被非法改装。也要注重加强对电子秤门店销售、网上销售等环节非法活动的检查与打击。

  在使用环节,也要严防“鬼秤”有用武之地。比如,同一市场统一配备计量器具,统一检定计量器具。按计量法要求,电子秤虽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然而只是要求使用者自行送检,“鬼秤”使用者显然不会主动送检。特别是,对辖区内计量投诉较多的市场,更应统一配备和检定计量器具,实行严格的封签管理,以防商家对秤搞“小动作”。又如,不定期巡查电子秤使用情况,对消费者的计量投诉要迅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并提高处罚力度和违规违法成本。

  还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一方面,以宣传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发现缺斤少两后,很多消费者往往因为金额不大而放弃投诉、维权;有些消费者在商家进行了补偿或给予优惠券后,通常息事宁人。这让一些商家有恃无恐。因此,要在消费提醒、案例通报时鼓励消费者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消协投诉“鬼秤”,当然,这要建立在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之上。另一方面,要倡导激励电商平台、消协等组织对“鬼秤”治理加以辅助。

  只有形成“行政机关主动监管、消费者积极行权,社会团体加以辅助”的共治局面,才可能破除“鬼秤”这一破坏市场秩序的顽疾,营造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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