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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情绪杀手”不妨“我却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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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08:56:1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左崇年

  “冲动是魔鬼,我当时太上头了,没想到一拳打下去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广东省深圳市俩货车司机在工地园区内因车辆通行问题起了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其中一方受伤倒地,另一方也进了看守所。经伤情鉴定,被害人胡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愤怒的情绪消退后,打人司机何某某对此懊悔不已,可为时已晚,何某某最终被判处其有期徒刑,缓期执行。(9月5日《法治日报》)

  此案的严肃处理,释放出强烈的讯号:司法、执法部门绝不会容忍、放任“路怒”一族。这一案件也在提醒广大驾驶员,拒绝开斗气车、任性别车,应做到文明驾驶、谨慎驾驶。别让冲动蒙蔽了双眼,否则,就会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开斗气车,貌似小恶,但绝不可为之。

  这并非个例。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因“路怒症”导致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据了解,所谓“路怒症”,是指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通常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等行为。再次将“路怒症”这一社会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引发了社会对于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及法律意识的深刻反思。

  “路怒”是形容在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医学界把“路怒症”归类为阵发型暴怒障碍。可能引发“坏情绪污染”而伤及无辜。专家认为:除了交通堵塞外,工作生活压力、个人性格特质等都是路怒症的潜在原因。路怒症发作的人经常会口出威胁、动粗甚至毁损他人财物,也就是攻击性驾驶。据报道斗气车、路怒症在不文明交通行为中也占据较高比例。在交通部门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中可以发现,斗气车、路怒症往往由变更车道、加塞插队、鸣笛闪灯等小事引发,最终导致安全事故。

  斗气,基于一种好胜逞强的心理,往往因为个人情绪爆发,而无视或忽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殊不知司机斗气的同时也是拿别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开玩笑。一时斗气,最终却可能造成诸多无辜的人重伤、残疾或死亡,给受害人以及整个家庭带来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开车行路,能够反映驾驶人的心理素质、思想修养和职业道德,从深层次分析,法律缺失、缺乏职业道德等原因,才是“斗气别车”的根本原因。

  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和义务,驾驶车辆在公共道路上泄愤斗气,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严重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无视。一旦发生事故,自己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或生命财产安全受损,同时,更可能殃及无辜的社会公众,给多少个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灾难。“路怒”既是心理问题也是自我修养和文明素质问题。生活中磕磕绊绊的事十有八九,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动干戈实在没有必要。

  由此想起一个故事:有一天, 列宁在公园里散步,正巧在一条狭窄的小路上碰上了一位反对他的批评家,那位傲慢无礼的批评家对列宁说:“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让人习惯的。”列宁笑而回答说:“我却让你!”说完闪身让路,让批评家过去。眼看就要爆发的一场矛盾战争瞬间化解。

  生活中遇到一点矛盾和不愉快的事,只要不是原则的问题,大家都不妨学会忍让,狭路相逢,不妨“相逢一笑泯恩仇”,持“我却让你!”的文明大度。有了相互忍让,天空就一片晴朗;有了“我却让你!”的素养,道路就无比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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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