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是假扮的、药是动过手脚的、小诊所天价药品原价仅几十元……近日,贵州网友黄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表示,自己在贵州贵阳、六盘水等地公立医院附近发现“医托”的存在,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在社交平台上,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9月9日 央广网)
“医托”是指经常出没于正规医院及周边、网络论坛等地,用欺骗的方法,向患者及家属推介医疗服务、引诱患者到无医疗资格的小诊所去看病治疗,从而牟取利益的人。“医托”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医托”并非新鲜事,早在1998年就有了关于打击“医托”的相关文件。今年3月,国家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医托”情况的摸排和处罚。时至今日,“医托”仍久久未绝,我们不禁发问:“医托”顽疾,究竟该怎么医?
首先,要从打击“医托”本身入手。由于“医托”流动性、隐匿性强,取证较难,实际操作中存在执法难度大、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界定和处罚标准,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强跨部门协作,提升联合执法效率。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实现对医托行为的精准打击。
其次,要在患者方面发力。患者对医疗知识、诊疗流程的了解有限给了违法分子可乘之机。社会各界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普及防骗知识,提高患者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普及医疗知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为患者提供便捷、准确的医疗信息查询服务。
医托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疗资源分配不均,部分患者难以在正规医院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政府部门应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疗体制改革,打破医疗资源垄断和壁垒,从根本上减少患者被医托诱导的可能性。
“医托”问题是一个复合型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各部门、医疗机构、患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医托”难治,但必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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