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请仔细阅读后购买,本品为*品牌火腿肠,因到期只能用于宠物饲养,品相好不变质,售出后不调不换。”《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临期食品凭借“量大管饱还便宜”的特点刮起一阵“流行风”后,一些过期食品也在电商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堂而皇之地售卖起来。一些商家明知自己售卖的是过期食品,试图在详情页通过文字声明免责或者模糊概念诱人下单。
过期食品以宠物饲料的名义,附带“宠物食品,禁止人食”一纸郑重声明,看似是“废物利用,变废为宝”,实则,既不科学,也涉嫌违法违规。
首先,“宠物的抵抗力比人类强”是伪命题。在普通的人眼里,宠物的抵抗力远远大于人类,食用过期食品无所谓。其实不然,以猫狗为主的宠物,其消化系统与人类不同,对食物的需求也不同。人类食品中的一些添加剂、佐剂、辅料,并不适合宠物的生理特点。若宠物吃人类食品,根据摄入的类型不同、剂量不同,会导致或轻或重的反应,包括皮肤类、肝脏类、泌尿道类等各种疾病,甚至死亡。这显然意味着,人类食品并不适合宠物,人类过期食品更不应该作为宠物饲料进行销售。
其次,销售过期食品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国务院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农业农村部规章《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也对宠物饲料同样有保质期要求。相关网店商家尽管在销售页面注明了是超期食品,也向消费者作出了“声明”,但即便作为宠物饲料进行销售,也不符合法规、规章要求,照样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会对宠物食品市场形成“逆淘汰”。过期食品以低廉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对于正轨宠物食品企业而言,既会造成经济损失,也会侵犯其合法权益。倘若让这些销售过期食品的商家,大行其道,恣意横行,会挤压正规厂家的生存空间,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无序竞争,最终会损害宠物饲料行业经济健康的肌体。
宠物食用不是销售过期食品的“挡箭牌”。市场监管、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形成监管拳头,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切实增加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架构食品经营者诚信机制。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对于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等不良记录的商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倒逼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当然,作为消费者,对于商家将过期食品作为宠物饲料销售的行为,既要知晓其潜在的危害性,也应主动选择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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