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广东湛江雷州一名小学女生在居民区小巷内被多名学生围堵霸凌,身着小学校服的受害女生站在巷中,被轮番扇脸、推搡,现场至少6-7人参与,还有学生拿出手机全程拍摄视频并嬉笑取乐。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已找到所有涉事学生,案件正在依法推进。雷州市教育局核查后回应称,事件由“涉事学生之间日常口角矛盾引发”,受害女生身体“并无大碍”,后续学校会进行心理疏导。
六七个人轮番扇脸、推搡、拍视频取乐,在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看来,这都已经不是简单的“口角”,而是一次恶劣的群体性欺凌。回应措辞如此轻描淡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在向社会释放错误信号——把多人施暴美化为人际冲突,等于告诉围观者,霸凌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没打出重伤就算不上大问题。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这意味着,任何一起学生欺凌事件,都不仅仅是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或家长之间调解协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欺凌者给予罚款乃至行政拘留等刚性惩治。
然而最新的这起霸凌事件,恰恰让人不得不反思:为什么一些基层学校、教师乃至教育主管部门在面对霸凌时,心理上仍停留在“批评教育”上?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的第一反应是把它定性为“口角”,学校在日常中又如何能敏锐、果断地去处置同类事件?当法律已明确可对欺凌者作出处罚,校园如果还只忙着谈“和解”,学生们自然难以对暴力的严重后果生出真正的畏惧。
同样值得反思的,还有那部全程拍摄的手机——施暴学生拍视频,不是为了留下证据,而是为了取乐和传播。当羞辱他人的画面变成社交平台上“酷”与“拽”的标签,当霸凌被戏谑化、娱乐化,校园欺凌的动力机制已经发生了危险的变异。如果孩子们从线上短视频和同辈圈子里形成的认知是“打人很酷、欺负人没什么”,那么再严格的法律惩戒也只能算是事后补救。切断这种畸形的反馈链,要从家庭和社会引导做起。
校园欺凌治理的每一项升级措施,从制度建设到法律严惩,都不能停在新闻热点的聚光灯下,要真正覆盖到每一个社区的楼道、每一所学校的德育课和每一个家庭教育孩子的日常当中。对于公众和监管部门来说,这起雷州霸凌事件应当成为一个警示:制度不能停留在文件里,法律不能停留在课本上。如果真的“身体并无大碍”就大事化小,那下一次施暴者的拳头只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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