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海3家连锁食品店门店按照便利化举措,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颁布实施许可便利化管理,这意味着上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通过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提供简化申请材料、免予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这一便利化举措降低企业许可办理成本,释放总部效应;用“准营”上的“加速度”,提高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目前,上海市共有178家连锁餐饮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超过20家,其中全国门店超过100家的餐饮企业总部有45家。
注册地在上海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可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或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后续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查。一旦总部通过评审进入白名单,后续新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即可享受到简化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许可审批时限,最快将于1至3个工作日取得相应证照。这项便利化审批举措不仅适用于许可证新办,对符合条件的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将同样适用。
对于通过便利化审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区市场监管局在门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其食品经营活动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如发现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企业总部也将被移出“许可便利名录”,不再享受便利化审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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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便利化;门店;市场监管;餐饮企业责任编辑:
楼怡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