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健委发布消息,该市将对“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每孩次发放育儿补贴金1万元。相关文件已于10月12日下发到各县区卫健局。即日起,满足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三孩育儿补贴。
7月30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等,引发关注。当时,该《工作方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多月后,政策终于落地。
10月12日,长沙市卫健委和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被发放人员范围条件为:夫妻双方均为长沙市户籍(含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2022年7月30日《工作方案》文件印发后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家庭;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通知》对子女的计算方式进一步明确。因存在再婚家庭、子女死亡或残疾等情况,依据现行三孩政策,夫妻双方可以生育三个以上子女,这部分家庭也在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范围内。《通知》指出,领取育儿补贴需要生育家庭填写《长沙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在资金安排方面,《通知》提出,市区两级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安排三孩育儿补贴专项资金,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按4:6比例分担,湖南湘江新区(高新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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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生育当年未申报的,原则上可在该孩3周岁以内申请补发。
夫妻双方填写《长沙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夫妻已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的,向孩子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夫妻中一人已死亡销户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户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夫妻中一方为长沙市户籍人员,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需提供其军官证或士兵证和部队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医学证明;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生育服务登记回执(生育证)。
特别提醒,以上资料均需在审核时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各区县(市)按照工作要求汇总发放名单,经市卫生健康委核实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市级资金拨付,各区县(市)在年底前将三孩育儿补贴发放到一卡通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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