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消息,发布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24〕9号),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交绿通发〔2021〕4号)相关规定,决定4月4日至4月7日,对北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作出以下调整:
一、北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二、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的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以及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但应遵守“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管理规定。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
北京;机动车责任编辑:
吴珂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