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提出要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农机结构调整。
《补充通知》明确:
各省可在现行报废补贴范围基础上,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不超过6个机具种类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对自今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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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补贴责任编辑:
阎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