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0月29日)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惠及参保群众1.70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429.69亿元,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01.14%、29.37%。
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3.71万家,较2023年底增加8.67万家,增长15.75%。
其中,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2.54万家,较2023年底增加3.15万家,增长16.25%;
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98万家,较2023年底增加1.18万家,增长20.34%;
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40.84万家,较2023年底增加5.60万家,增长15.89%;
住院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8.06万家,较2023年底减少0.17万家,下降2.07%。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066.69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173.58亿元,分别较2023年同期增长32.09%、19.14%。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59亿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56.10亿元,分别较2023年同期增长108.43%、113.29%。
其中,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1亿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42.03亿元,分别较2023年同期增长97.37%、80.91%;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622.0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63.84亿元,分别较2023年同期增长224.91%、242.99%;
跨省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4224.8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50.24亿元,分别较2023年同期增长130.12%、118.89%。
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便捷高效
所有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资格、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和参保人员跨省直接结算费用等信息,体验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经办服务。2024年前三季度,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成功办理备案878.17万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长55.64%。
2024年底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巩固提升现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基础上,202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要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为了兼顾地方政策差异,《通知》明确参保地有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患者可以在就医地享受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没有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照普通门诊进行跨省直接结算。举个例子,北京市医保政策将冠心病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江苏省盐城市居民医保将冠心病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当北京市参保患者在盐城市就医治疗冠心病时,应按照普通门诊直接结算;盐城市居民参保人按照参保地政策认定冠心病门诊慢性病资格后,在北京市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门诊慢性病待遇直接结算。另外,北京市虽然没有将冠心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按照《通知》要求,北京作为就医地要为外地患者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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