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建议,制定出台国家层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
目前,浙江、山东等省份已经出台了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促进条例,其他一些地方也起草了类似条例。中央也出台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但尚未进入立法层面。
徐冠巨建议,将宪法确立的鼓励、引导、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细化,将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上升为法律,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实现民营企业产权刑法平等保护,完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出台国家层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有助于促进民营财产保护。通过《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构建类似国有资产保护机制,规范和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财产。”徐冠巨说。
徐冠巨表示,出台国家层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还有助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依法公正平等执法,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浙江“七山一水两分田”,做好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答题”。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推进乡村振兴也是一项重要使命,徐冠巨今年还带来了健全配套机制、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
徐冠巨表示,民营企业应该积极主动投身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以传化集团为例,企业投入10亿元,在萧山浦阳谢家村、径游村、安山村,建设了“谢径安·传化和美乡村”,探索民营企业驱动乡村振兴新模式。
“但是,在投身乡村振兴过程中我们看到,既要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又要确保民营企业参与的可持续,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当下还存在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农业投资回报率整体不高波动大周期长等问题。”
为此,徐冠巨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出台有助于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配套政策机制,以此来撬动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更多资源共同参与到乡村振兴这项国家工程当中。此外,还应当做好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规划,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让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