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给出了浙江土壤污染防治明确的任务书和时间表,成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浙版“土十条”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方案》明确提出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方案》还分类列出了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控、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大未利用地保护力度、深化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严格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健全污染防治政策保障、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等多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为建设美丽浙江竖起土壤环境保护屏障。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方出现“毒跑道”“毒地”,在威胁人们健康安全的同时,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在环保监管上的严重缺位。在浙版“土十条”中,每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之后,都明确了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例如,在“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任务中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一项,就明确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治土”方面,浙版“土十条”也提出了针对本土产业特色的创新亮点:到2020年底,我省将掌握化工(含制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8个重点行业(以下统称8个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建立10年为1个周期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制度。同时,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促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
生活垃圾对土壤污染影响的棘手问题在“土十条”中也有明确规范。到2020年底,全省设区市市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50%以上的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将具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能力。同时,全面完成乡镇、村庄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堆放)场的整治和生态修复,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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