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诸暨市紧扣全国最严环保执法县市目标,构建全覆盖的水陆空立体式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该市打响史上最大规模的环保执法攻坚战,夺得省内环保执法领域多项第一。至目前,该市立案数、罚款数较2014年同期分别增长138.51%、91.26%。在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下,该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与新环保法实施前相比,今年1-10月,空气优良率77%,上升10.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1ug/m3,下降32.79%;境内全面消除V类水质,浦阳江诸暨段出境水质连续33个月保持在Ⅲ类水质。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谋划、保驾护航,建立全域化发现机制
一是建立环境监测体系。以在线监控为核心,引入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固废动态监控等系统,建立环境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区域环境状况,实现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等方面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让污染无处遁形。今年以来,该市新增497个农村断面水质监测点、4个市控水质监测断面、15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和21个国控土壤监测点,获取监测数据27450个,为环境监管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充分总结环境监管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在原有重点污染源抽查随机确定企业和检查人员的基础上,新增随机时间和区域,彻底打破惯性思维,杜绝企业利用环保部门定期检查制度偷排漏排的可能。借助“变频”突击检查,该市环保部门连续查获2起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件,有效震慑企业侥幸心理,受到国家环保部通报表彰。
三是实施分级监管制度。按照“数据不沉睡,趋势尽掌握”的智慧环保理念,将环境监测大数据运用到实际工作,以季度为单位分析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分布情况,评价当季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实地抽查情况,将该市重点企业分为稳定、较稳定、不稳定三类,实施分级监管制度。重点强化对不稳定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抽样检测力度,督促企业严格依法排污。1-10月,该市累计开展监督性监测763次,发现并整改重点环境安全隐患8处,立案查处59起。
二、齐抓共管、多方参与,建立规范化查处机制
一是紧抓移动执法。为环境执法人员配备PDA、移动执法工具箱、无人机等设备,实现信息查询、现场执法、任务管理、移动办公、地图导航、数据同步等功能,涵盖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监察执法、信访投诉处理等重点领域,有效提升监管实效。据统计,该市移动执法占环境违法案件的76%,已成为该市环境执法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现代化执法水平。
二是重抓部门联动。强化环境执法与司法机关在执法环节的相互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深度和广度。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借助移动办公系统实时共享环境违法信息,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涉刑案件,共同赴现场办案。同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畅通环保、公安联络通道,联手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该市移送公安机关32起70人,其中涉刑案件15起45人,居绍兴各县(市、区)首位。
三是严抓纪检监督。充分发挥纪委和检察院的监督作用,增强环境执法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一方面,该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检查企业抽取、执法人员选派、现场突击检查等环节,确保随机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另一方面,该市环保-检察衔接机制取得重要突破,在枫桥环保所试点设立绍兴地区唯一的环保检察联络室,采用入驻办公方式强化现场执法、线索备案、证据固定、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的检察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环境执法形势,阶段性评估环境执法质量,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打击破坏环境犯罪行为。
三、建章立制、配套支撑,探索处罚外惩戒机制
一是着力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以环保“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按照“一企一档”原则,为全市46家市控以上重点企业评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对信用缺失现象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定期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并在政府资金奖补、优惠政策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试水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该市大胆实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首批试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成功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困境,达成全省首个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为全面推行生态损害赔偿提供有益经验。同时,转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模式,探索“行政处罚+”惩戒模式,通过追加公开道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措施,加大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将污染控制在源头。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一方面,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公布重点污染源和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结果,在此基础上,着力开发环境信息实时发布平台。目前,该市已将19个空气监测站数据接入绍兴市空气质量数据管理平台(APP平台),允许公众通过手机移动端查询实时空气质量。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力量,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厉打击不公开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开其环境信息行为。今年初,该市环保部门率先查处了全国首例环境信息不公开案件。
四、精心部署、务实创新,强化环保监管执法建设
一是建立行政处罚标准化模式。在总结和分析近年来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基础上,联合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共同设计环境行政处罚标准案卷模板,内容涵盖超标排放污染物、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生产、露天焚烧禁焚物质以及涉嫌刑事犯罪等各类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初步建立标准化办案流程。同时,以文件形式将自由裁量权顶格处理刚性化,从制度上杜绝“人情案”。借助标准案卷模板和刚性处罚制度,办案效率大幅提升,立案数同比上升113.21%,办案期限缩短30%,为打造执法最严县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是实施定向业务培训机制。借助绍兴、诸暨两级司法力量,定向定期组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一线法官结合实际案例,特别是有争议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详细讲解办案流程、证据固定等内容,从司法层面提升环境执法水平。今年以来,该市提起环境行政复议4起、行政诉讼6起,无一败诉,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创新环境执法干部培养制度。为应对日益复杂的环保问题,增强环境执法队伍综合能力,该市环保部门出台中层干部轮岗驻点重点工业园区制度,将3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全部下放到一线执法岗位,轮流进驻重点工业园区,参与企业巡查、污染物采样检测、环境执法等工作,从业务素养、道德教育、实干担当精神等多层面综合培养年轻干部,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领导和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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