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力)日前,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决定》着眼浙江当前所处的历史方位,鲜明提出打造勇立潮头的浙江铁军,就建设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铁一般干部队伍作出具体部署。
这份《决定》是如何起草的?有哪些特点?如何更好地学习领会《决定》精神?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对《决定》作了解读。
拉高标杆 补齐短板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全面小康标杆省份,根本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要求我们从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起,从严加强各级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全面过硬;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这要求我们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选人、以事择人,通过选人用人上的风清气正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省委全会专题研究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出《决定》,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出发点就是要把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全省上下实干兴省的强大精神力量,努力把“浙江的今天”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国的明天”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浙江实践。
“这也是提升我省干部队伍整体战斗力的迫切需要。”该负责人表示,省委始终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根本大计,围绕事业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特别是在“拆治归”攻坚战中、在抢险救援中、在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中,发现、培养、选拔了一大批“狮子型”干部,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干部队伍建设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不适应的地方。这些差距和不适应,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作风形象、选人用人等方面。省委全会作出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就是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着眼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
发扬民主 集思广益
历届省委一贯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作出了许多重大部署,有力推动我省干部队伍建设走在前列。
这些年来,省委一以贯之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着力打造过得硬打胜仗干部队伍。
那么,《决定》是如何起草的?
“《决定》起草工作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开展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结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起草过程中,大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精神。同时,系统学习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总结历届省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和举措,为起草好文件打下扎实基础。
省委组织部组织精干力量,选择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同时请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研室等单位共同参与研究讨论。先后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省直单位、市县有关负责同志对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建议。除了集思广益,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决定》稿送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各市党委、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广泛征求意见。省政协召开十一届十九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对《决定》稿进行政治协商。省委统战部召开政党协商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建议。省委责成文件起草组对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最终形成的《决定》,在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
对标中央 体现“浙味”
《决定》的主题是“打造勇立潮头的浙江铁军”,主线是“全面从严”。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决定》主要有四方面特点。
首先,《决定》对标中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部署新精神新要求,特别是对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把全面从严要求作为一条主线,贯彻到《决定》各个部分内容,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各个环节。
其次,《决定》体现“浙味”,把中央精神和浙江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提出“打造勇立潮头的浙江铁军”目标,充分体现了浙江特色、浙江特点。比如,提出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注重把“狮子型”干部选拔到各级党政正职岗位;坚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实行“二八分”原则,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县委书记工作交流会制度,建立健全省直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交流机制;积极选派干部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工作一线进行历练,坚持“三个走遍”“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等。
第三个特点是突出重点。全面从严治党,重在抓住“关键少数”。《决定》在兼顾干部队伍建设普遍性要求基础上,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象。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具体措施上对领导干部提出一些针对性强的要求。
第四个特点是便于操作。《决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各项措施力求务实管用、可操作落实,既有对已有制度措施的深化完善,又着眼现实需要把近些年行之有效的探索实践加以提炼固化,上升为制度机制。
“要贯彻落实好《决定》必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决定》就落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委部署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使各项措施、各项制度真正落地见效。明确主体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加强督察考核,强化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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