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上强调
坚决完成好中央交付的改革试点重要任务
袁家军出席
12月5日,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三次专题会议。浙江在线记者 梁臻/摄
浙江在线杭州12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应建勇)5日下午,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夏宝龙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三次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袁家军、任泽民、廖国勋、茅临生、汪瀚等出席会议。
夏宝龙指出,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监察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为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领悟改革试点工作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必须旗帜鲜明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拥护改革、真正悟透改革、全力推动改革。
夏宝龙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进展。他指出,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涉及我省监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具体工作基本就绪。我们要按照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探索实践,坚决完成好中央交付的重要政治任务。当前要聚焦试点方案确定的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抓好监委会挂牌等具体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做好人员划转和业务衔接工作。要及时指导市县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按照省委要求有序推进改革。
夏宝龙强调,这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改革,必须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纪委履行好专责。各成员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实现平稳过渡,达到预期效果。
12月5日,省委书记夏宝龙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三次专题会议。浙江在线记者 梁臻/摄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