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鉴于某些消极腐朽的思想观念和侵害公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对青少年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教育部决定今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在大中小学中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北京市也是首批试点省市之一,试点工作将于2007年7月结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搞搞廉洁教育的试点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2007年的检查总结能够做到客观公正,争议自然会慢慢地归为统一。
不过,笔者看了这个新闻一直在琢磨,试点工作结束的时候,我们如何来检查试点工作的成效?到了2007年7月,我估计接受廉洁教育的大中小学生大多数还不会走上领导岗位,基本上还不会有多少腐败的机会。那么,考核廉洁教育成效时,是不是只能和考核语文、数学教学成效一样,出一份问卷让学生来回答?那么,如果学生们答题的时候开口一个“廉洁是一种高贵的品质”,闭口一个“贪污腐败非常可耻法所不容”,是否就意味着廉洁教育试点工作开展得非常成功呢?换句话说,我们是否可以因此保证这批大中小学生中产生贪官的概率会大大减少?
笔者无意否定教育的巨大功用,但是就贪污腐败来说,仅仅有教育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腐败不是缺乏知识的结果,而是人性弱点与制度漏洞相结合的产物。
教育的最大功用,是在于“告知”———让你知道什么事情是好的,什么事情是坏的,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所以,廉洁教育肯定不是一种约束,而只是一种道德规劝。
仅仅有道德规劝是不够的,这点在我们一些司机身上同样能得到印证:在没有“电子眼”的地方开车横冲直撞,而到了“电子眼”密布的地方却又规矩异常。
司机并不是不知道要遵守交通法规,同样,大贪官也不是不知道贪污受贿违法———遗憾的是,这些“不是不知道”的东西却好像正是“反腐从娃娃抓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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