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妇幼保健院二楼的婚检科7月27日只迎来一对婚前检查的“准新人”。“这种门庭冷落的现象已经持续了一年多时间。”医院体检科主任李元说。
2004年,宣武区妇幼保健院共接待702位婚检新人,这个数字仅相当于2003年前月均婚检量。即便是在结婚高峰期的5月和10月,这家保健院的婚检者也仅20多对。
事实上,中国2003年取消强制婚检后出现的新问题已让许多地方政府感到担忧。
中国卫生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婚检率不足10%,个别地方甚至低于1%。
“2003年10月1日国家取消强制性婚检后,不仅婚检人数锐减,还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如新生儿缺陷率呈上升趋势,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加剧等。”李元说。
面对取消强制婚检后的问题,一些省份开始采取行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6月底对该省的《母婴保健条例》进行修订,成为2003年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全国唯一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式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黑龙江省卫生厅基层卫生和妇幼处处长姜相春说:“准备结婚者,必须接受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病等项目的医学检查。”
重启强制婚检,让刚刚结婚的哈尔滨市民迟振国感觉很不舒服。“现在都尊重个人隐私,如果采取强制性措施就相当于公权对私权的侵犯,这与我们国家尊重人权的现实情况相悖。”他说。
在北京宣武区民政局,一对准备登记结婚的青年人说:“我们相互之间非常了解,单位也经常组织体检,没有必要进行婚检。如果有免费的检查,我还可能会去。我坚决反对强制性婚检。”
然而,在新浪网和搜狐网上所做的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进行强制婚检”。许多网民认为,“实行自愿婚检超越了国情”,“目前中国公众的整体保健意识、科普知识水平及社会责任感尚待进一步提升”。
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恢复强制婚检”的议案;来自天津、北京、辽宁、山东等地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指出,取消强制婚检弊大于利。
对于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的做法,许多地方政府表示不会效法,他们更愿意寻找一个较为稳妥的办法。北京、上海、江苏、天津、山东、湖北等省份纷纷采取诸如免费婚检等措施来吸引人们接受婚前检查,然而效果并不明显。
清华大学教授李楯说,如果社会公认整体的利益高于一切,“生育不只是个人的私事,它关系着整个民族的未来”,那么强制婚检就是顺理成章的;如果认为人的基本权利是第一位的,法律要区分出公、私领域,私领域中的事由个人自治,那么就不应该实施强制婚检。
他认为,政府应建立最低限度的城乡一体、覆盖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这当然包括由政府出钱支付人们的婚检费用。“但即使如此,人们是否婚检,也应由每一对要结婚的人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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