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近50天之后,发生在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岭北底煤矿的一起被瞒报的矿难事故,直至今日才浮出水面。
2005年6月25日晚,陵川县岭北底煤矿发生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两人受伤,但是事故发生后,煤矿负责人为逃避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的严厉处罚,一直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此事,而是通过包工头与遇难矿工家属“私了”。
在冒顶事故中遇难的是陕西省镇巴县籍矿工杨满军和来自山东省滨州市、潍坊市的徐少玉、陈明伦二人,其中,杨满军家属仅仅拿到11万8千元的赔偿金,远远低于山西省政府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20万元。
为了掩盖这次矿难,有关人员甚至将家住陕西省镇巴县巴庙镇小河口村的杨满军及其老父老母、老婆和两个孩子的户口全部销毁。
据了解,陵川县岭北底煤矿属于村办集体煤矿,证照齐全,核准年产能力为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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