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来自建设部的消息称,从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百分之七,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巨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据统计局二00四年数据,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计三千八百九十三万人,其中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基本是农民工,总人数已达三千二百余万人。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称,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行业管理的困难。建设领域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设部决定从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表示,至二00六年六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至二00七年六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九十;至二00八年六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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