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超生手段
其实,富裕阶层或名人的多胎现象早已为人熟知。在培养“事业接班人”的动机下,企业主往往坚持一定要儿子,有一个儿子还希望要两个。即使是征收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具有支付能力的他们也丝毫不在乎。据媒体介绍,浙江一个私营企业主,为了生一个男孩而支付了高达4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地区的高收入人群中也很典型。这些在影视圈、高等院校、商业机构中的高收入人群,在生育多胎的时候,也试图不违反法律,他们中有许多人采取的办法是或同境外人士结婚,或干脆自己就获得了国外“绿卡”或国籍。
另外,借出国机会在国外生育,令孩子自动获得外国国籍以规避国内计生政策的,也是目前部分高收入人士利用的方式之一。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前所长李伟雄认为,介于目前高收入阶层的人数较少,这样不违法的“超生”在数量上对人口数量控制几乎不会产生影响。但他也同时承认,由于高收入阶层受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很容易对普通民众造成示范作用,破坏了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甚至引发局部事态失控。据了解,一些地区就是当地基层干部和企业主首先违反计生政策,引起超生现象开始在当地蔓延。
欲望强烈
目前对于二胎生育,从计划生育部门来看,多采取批评教育、宣传与经济手段并重的办法。比如河南焦作规定,凡2002年7月24日以来领取了二胎生育证?熏但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主动退还二胎生育证的夫妻,均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的奖励。而二胎生育证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这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确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不过对于发达地区,尤其是富裕收入阶层来说,可能经济和宣传就无法成为调节的杠杆了。
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另一个对上海年轻夫妇的调查也显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年轻夫妇越来越想多要一个孩子。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皓承认,目前中国民众的生育意愿同政策导向之间仍然有相当大的差异,目前较低的生育率水平是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下产生的,而并不是人们生育意愿的真实表现。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但一旦机会适宜,生育意愿变成实践,生育率就会反弹。而高收入,则正好给他们创造了这样的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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