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重点加快扩大税收执法系统的推进步伐,按照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6年1月1日起,在总局确定的国税、地税系统试点地区,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计算机自动考核。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26日召开的国务院法制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现场会上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指出,税务部门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之一,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保障依法治税,最为基础和关键的是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托信息化,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紧密结合,开创了一条推进依法行政的新路子。
他说,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3月制定并下发了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评议办法,修订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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