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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8月27日电 在近日开幕的首届中国房地产业分析和预测高峰论坛上,经济适用房问题成为各方讨论的焦点。
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杨慎在论述“中国房地产市场化的十大对策”时,抛出一个惊人观点--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用地。
他认为,市场化的房地产体制应该同房同价,而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应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让低收入人群或租或买,没必要建造经济适用房。
“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曾出现面积、价格、对象失控的问题,与其这样,还不如市场化运作。”杨慎强调。
无独有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在论坛上也发表了类似观点:“现在一些部门把经济适用房作为托底,这是一个误区。”
贾康指出,政府在低端、中端和高端三个房地产市场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中在低端市场政府应该发展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但是廉租房应是托底的政策。
贾康还列举了一些被媒体曝光的经济适用房“怪胎”现象:北京某经济适用房楼盘竟是欧式建筑,屋顶建造花园,还有一些楼盘的住户里竟冒出很多老外,不少人还买了多套房子进行投资,导致大楼不少房屋空置等。
与此同时,由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和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管理的Reico工作室近日也发布一份报告。在这份题为《2005年2季度中国房地产市场报告》里言语犀利地指出:“对北京、西安、太原三个城市经济适用房的抽样调查得出结论:经济适用房主要满足了中等偏上家庭的需要,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所占比例并不高。并且很多一部分经济适用住房被用作投资。从房屋使用情况的调查结果看,三个城市经济适用房自用率平均为70.29%。其中北京市51.34%,西安92.1%,太原80.25%。”
该报告还提出,如果政府继续完全依靠新增划拨土地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不同层次的住房要求,那么政府将面临更大政策执行能力和政策执行成本的考验。
“人们对经济适用房的意见,一方面是大家认为政府过多干预市场,另一方面可能与经济适用房操作过程出现的诸多问题有关,一些经济适用房变相成为一种福利补贴,但享受的人并不定是老百姓。”对此,昨日中指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认为。
陈晟同时指出,经济适用房的出现,曾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目前经济适用房还是有必要的,国际上也有惯例,关键是‘度’的问题。
有关资料显示,1999年以来,经济适用住房共解决了约3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提高了城镇居民住房水平。而眼下建设部将通过加强规划和土地引导,着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8月份,建设部将对40个城市“住房计划”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香港瑞安集团主席罗康瑞昨日在会议上针对如何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提出建议:“香港是通过政府的廉租屋,保证居者有其屋。”他指出,私人开发商业可以参与开发廉租房,香港政府按一定价格回购,通过这种方式,政府可以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解决问题。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提出“六个严格”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首届中国房地产业分析和预测高峰论坛”上的发言稿中指出,目前经济适用房建设存在两种倾向:一事停止或大幅度减少经济适用房供应,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不落实,土地供应不能保证;另外一种倾向是建设标准高、户型面积大、购买对象收入界定不严。
针对上述问题,刘志峰提出“六个严格”,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办发26号文件和去年四部委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的规定,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量,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销售价格管理,严格审查销售对象,严格上市交易管理。
他还指出,要积极研究发展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实行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