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8月27日电(记者 罗博、张彦)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项目区草原植被覆盖率从建设前的20%提高到60%以上,草群高度平均提高了10厘米至30厘米,过去的黄沙漫漫已变成今日的一片葱绿;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项目区100多万亩流动沙丘得到治理,90%以上的草原披上了“绿装”;青海省同德县尕巴松多村通过实施“退牧还草”,当地200多户游牧民第一次用上了电,吃上了自来水……
这些变化都是我国实施“退牧还草”政策两年来的成效。
“退牧还草”是指通过围栏建设、补播改良以及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措施,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提高草原生产力,促进草原生态与畜牧业协调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生态建设工程,主要在内蒙古东部退化草原区、内蒙古甘肃宁夏西部荒漠草原区、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区和新疆北部退化草原区四大片区实施。
自2003年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以来,我国政府已安排建设任务2.9亿亩,投入资金42.2亿元,到今年8月,2003年和2004年的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抢救”了近2亿亩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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