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卫生部消息,200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卫生部近日紧急通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9月30日前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行动。
紧急通知要求,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检查范围为食品卫生信誉度为B级和C级的学校食堂,以及学生营养餐集中供餐单位;重点检查内容是食堂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工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各地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活动。
同时,各地卫生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主动开展落实《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规情况的自身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常检查、常整顿和常规范,并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并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违反《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