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聘任制?
公务员法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另一种形式,对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辅助性职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和勤杂事务等方面职位。
后记:
初听有个公务员朋友谈起,他们签订了用工合同,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你不是公务员吗,怎么也签合同啊?那你还是不是公务员啊?
带着这些疑问和困惑,记者开始了聘任制公务员采访历程。由于聘任制公务员是我国人事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在公务员法未进行明确规定前,各政府部门都只是在很小范围内谨慎前行。在联系最高人民法院,看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试行办法时,记者感到的是欣慰!毕竟有人走在了我国干部人事体制改革的前端,并以成熟的经验在不断的推动着改革的前行。
新出台的公务员法在我国固有的公务员任用制度下,增加专章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充分体现了我国深化干部人事体制改革的决心。作为聘任制公务员,他们对新事物积极应对的态度让记者十分感动;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变压力为动力的精神让记者看到了公务员法施行的美好前景。改革已经开始,法制先行,聘任制公务员有了公务员法为依据,我们应该更加坚定改革的目标,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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