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告人吉红春
第二被告人董顺伟
将从缅甸“金三角”购买的毒品,藏匿在轿车汽油箱内安装的暗格内,转运至成都、广州等地。昨日,建国以来重庆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吉红春贩毒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第一被告吉红春三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71千克,被指控贩卖毒品罪。在法庭上,吉红春自称,他对指控毫不知情,警方所录的认罪口供是“刑讯逼供”的产物。他甚至当庭提交一件破衣服,作为证据。而第二被告董顺伟运输毒品海洛因11000克,被指控运输毒品罪。他辩解说自己只是马仔,什么都不知道。
牵出幕后“红总”
第一被告吉红春,绰号“红总”。根据指控,吉红春至少与三起贩毒案有关。一个神秘的手机号码,终于使隐藏了两年的幕后“红总”浮出水面。
据查,落网前夕,吉红春曾频频与一个叫惠姐的人联系。而在法庭上,他矢口否认认识阿惠。直到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他的电话本,上面清楚地写着“阿惠139XXXXXXXX”。目前,侦查机关怀疑,阿惠、惠姐和阿沙实际为同一人,是缅甸“金三角”有名的女毒枭,也是这批毒品的上家。
此前,吉红春与石卓平共谋贩卖毒品。2002年初,石卓平邀约黄军为吉红春运输毒品,之后黄军在云南通过吉红春认识了惠姐、小杰。
黄回重庆后又邀约柳飞参与运输毒品。2002年7月初,阿沙将吉红春的这批28000克海洛因藏于牌号为云000560的丰田佳美轿车内,由阿沙安排康昌田、小杰驾车从云南芒市将毒品偷运到重庆市潼南县柏梓镇。吉红春通知石卓平接毒品,石安排由柳飞负责接毒品、黄军负责放哨,后将毒品转交给石卓平,由石转运至广州进行贩卖。康昌田获赃款5000元,黄军获赃款1万元,柳飞获赃款7000元。
2002年上半年,黄军、柳飞及石卓平邀约余启宏参与运输毒品。同年9月上旬,阿沙将吉红春的这批3250克海洛因藏于牌号为云000560的丰田佳美轿车内,由阿沙安排康昌田、蒋云保驾车将海洛因从云南偷运到重庆市潼南县柏梓镇。
吉红春通知石卓平接毒品,石安排黄军、柳飞、余启宏接毒品,在交接毒品时康昌田、蒋云保、柳飞、余启宏被公安人员当场捉获,当场从车内缴获海洛因32500克,黄军次日亦被捉获归案,石卓平潜逃。
同时,吉红春还被指控是董顺伟(外号阿强)从云南运进的11000克海洛因的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