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广东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33万农村学童率先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免费金额达4.4亿元;同时,鼓励、支持珠三角有条件的市进行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8年秋季起,这项政策将惠及广东省所有农村的小学生和初中生。据广东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透露,免费金额由广东省财政部门转移支付。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全省的一半,在农村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一项受益面最广的公共投资。目前,广东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实施办法已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制定出台,并下发到各地。
据了解,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是在农村(不含县城镇)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办法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对跨县流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次试点阶段暂不列入免费范围;2005年9月1日后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超生的子女将不予免费;复读的学生也不在免费之列,因为已经超出9年义务教育范畴。
试点县农村学校在规定的入学时间前3周组织学生新学期注册。经县级有关部门确认后,学校应将免费学生名单在学校和村委会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中小学生免交杂费,小学每生每学年免交杂费28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免交杂费408元。杂费以外费用不属免费范围:除享受“两免”政策的学生继续免收书本费外,学生书本费按照“一费制”规定的每生每学年的标准(小学100元、初中180元)收取;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县(市),广东省按照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杂费的政策。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还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广东省财政还将对全省103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元。目前,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正在制订实施办法。
由于新学期已开学十几天,16个试点县内的不少学校已按过去规定收了杂费。为此,广东省教育厅要求16个试点县争取在15天内将已收杂费退还。“现在学杂费占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比例高达50%,这说明学生承担起了学校公用经费的一半。”郑德涛解释,公用经费有两个来源:一是收取学生的学杂费,二是地方政府的投入。学杂费占到一半是非常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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