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省地方电力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系统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窝案”涉及的18人被集中宣判,西安市中院、宝鸡市中院、汉中市中院和汉台区法院同时公开作出了一审宣判。该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正厅级)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员工旁听受贿案
早上8时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外,前来旁听的人员在法院大门外排成了长队,据一些旁听人员说,其中很多都是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的员工,近期,司法机关查处的省地方电力系统的系列受贿案在系统内部产生了很大影响,单位专门组织大家来旁听此案,也是一个警示教育。
体弱被告坐着受审
早上9:30,8名被告身穿囚服被押进法庭。法庭对8案8人先后作了一审宣判。王文学是最后一个被带进法庭的,因患有多种疾病,身体很虚弱,在进法庭及庭审中,王文学不能长时间单独站立,多次被两名法警搀扶协助。考虑到王文学的身体状况,宣判时法警专门给王文学搬来一把椅子让他坐下听审、受审。
庭审才开始一会儿,省地方电力公司原总工程师苏锦厚也因身体不适不能坚持站立,法警又搬来一把椅子,让他也坐下。11时左右,因宣判时间较长,多数被告坚持不住,法警陆续搬来了长椅让各被告坐下。
石国庆当庭服心脏病药
10:03,法庭对第四名被告、省地方电力公司计划基建处原副处长石国庆进行宣判。当审判长正宣读判决时,一直低着头的石国庆身体前后微微摇晃起来,法警急忙上前将其扶祝此时,旁听席上石国庆的家属站起身来向前走,想将手上的一瓶矿泉水和一包药递给石国庆。随后,法院专门请来法医室主任,在对家属递上的药进行检查后,待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允许石国庆当庭服下。据了解,石国庆患有心脏病,宣判时,其身体出现了不适。
发生贪污受贿“窝案”
昔日局长称“有责任”
8月31日开庭后“侃侃而谈”的王文学,在昨日一审宣判后明显“沉默”了许多,面对记者的提问也只是简单地作以回答。
记:我省农电系统到现在已经有24人被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作为当年的局长,你怎么想的?
王:(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我肯定不好受,毕竟我是领导,也不想再给他们说啥了。
记:农电系统发生贪污受贿“窝案”,作为领导你认为自己有责任吗?
王:我当然有责任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坐在这儿受审判了。
记:你对判处无期徒刑这一结果提前能想到吗?上诉吗?
王:我能想到这个结果,我罪有应得,我认罪服法,不上诉。
记:上次开庭你说自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你觉得自己的经历能警示他人吗?
王:我想应该能(警示他人),也希望大家真正从中得到警示。
两名涉案人员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讯(记者郭红文实习生侯银刚)9月19日,宝鸡市中院、汉中市中院和汉台区法院也公开开庭,对省地方电力系统10名涉案人员进行了一审宣判,涉及罪名有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三项罪名。其中两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他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中,陇县电力局原局长王会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7.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鉴于其检举揭发他人的经济犯罪线索属实,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还赃款,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陇县电力局原副局长程阿军,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2万元,犯受贿罪,但其能积极退赃,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免予刑事处罚。
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原经理王广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分、侵吞单位公款12万元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2万元,又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同时,该服务公司原会计解宏运、出纳赵永莉参与王广智私分单位公款各得3万元,均构成贪污罪。解宏运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赵永莉认罪态度好,主观上贪污故意不很主动,积极退赃,犯罪情节较轻,免予刑事处罚。
凤翔县电力局财经科原科长李建军将自己管理的公款402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案发后归还357万元,尚有45万元未追回;还将收回的139124元公款截留不入账,非法占有,案发后尚有97324元未追回。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汉中东塔电力有限公司原经理范茂全、城固县电力局财务科原科长刘超兰(女)共同贪污公款100万元,两人行为均构成贪污罪;范茂全还在工程中收受他人贿赂2万元?熏构成了受贿罪。范茂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刘超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西乡县电力局原局长张锡华受贿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汉中市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岳成东(正处级)受贿12笔共计4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